廣譽遠
關于督促*ST毅達盡快恢復信息披露有效來源的監管通報
日期:2019-01-22 瀏覽:2614
2018年12月27日,信達證券通過司法裁定強制劃轉股份的方式取得上海中毅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毅達或公司)2.6億股,按規定應當及時披露相應的權益變動報告書。2019年1月3日,信達證券向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以下簡稱我部)反映,*ST毅達未配合其辦理信息披露事宜。我部即要求公司核實有關情況,配合相關股東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019年1月7日,我部發現,不能聯系到公司負責信息披露具體經辦人員,也未能取得公司新任董事長張培的聯系方式。此后,經多方努力,我部聯系上公司在任獨立董事,要求其盡快督促董事長,確保信息披露聯系暢通。但截至2019年1月10日下午17時,相關獨立董事仍未聯系到公司董事長。迄今,我部未能取得與公司的有效信息披露聯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證券市場穩健運行的重要基礎,是廣大投資者據以進行投資決策的主要依據。*ST毅達未建立與本所的有效信息披露聯系,不能及時披露可能對公司股價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這一情況性質嚴重,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诖?,我部已告知信達證券可自行通過相關指定媒體披露其權益變動報告書。同時,于1月10日向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履職,在10個交易日內盡快建立與本所的有效信息披露聯系,督促公司如實說明其內部治理和生產經營狀況。
目前,公司因2017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其股票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公司2018年財務會計報告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其股票將在2018年年報披露后暫停上市。在此情況下,公司理應積極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認真做好年報編制工作,及時向投資者揭示重大風險。但是,*ST毅達未與本所建立有效信息披露聯系,反映出公司管理和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能勤勉盡責,無視公司和投資者的根本利益,嚴重侵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損害了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對此,上交所將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各項措施,督促公司、股東等相關各方盡快恢復公司的正常信息披露秩序,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2.12條規定,如公司未能在前述監管工作函規定的時間內恢復有效信息披露來源,本所可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直至上述情況消除后復牌。對于公司及有關責任人涉嫌的重大違規行為,我部將啟動紀律處分程序,嚴肅處理,并將提請證監會予以核查。同時,也請投資者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失序狀況,注意投資風險,謹慎投資。